从法律属性上讲,用户协议属于点击合同(Click-wrap Contract,也被称为击点合同)。所谓点击合同,是指“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人通过计算机程序预先设定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以规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对方必须点击同意键后才能订立的合同。”除被用于互联网服务外,还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的过程中。
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必需要点击注册界面上的“同意”按钮,合同才能成立,网络内容、服务才会被提供。所以,用户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格式合同,是格式合同在计算机与互联网环境下新的存在形式,为许多在线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用户协议提供方节省了逐一与用户订立协议的成本。作为一种特殊的格式合同,用户协议虽然不似传统合同那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其属于《合同法》第10条中所提到的其他形式的合同。用户协议当然也需要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网络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就是电子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完全符合法律关于合同的要求。
因此,麦微微平台相关服务协议具备法律效应。